新都商务楼四楼食堂扩建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一、盐城润都置业有限公司的新都商务楼四楼食堂扩建装修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二、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新都商务楼四楼食堂扩建装修工程。
2、建设单位:盐城润都置业有限公司。
3、工程地点:新都商务楼四楼。
4、工程规模:造价约29万元。
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7、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服从招标人建设要求。
8、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新都商务楼四楼食堂扩建装修工程。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内工程量适当调整的权利。
四、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如发生投诉或反映,被投诉人或被反映人须提供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书面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 业绩要求:/。
4.3 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3.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4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4.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4.4.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5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3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4.6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一切地方矛盾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涉。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06月15日18时前至领取招标文件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中南世纪城悦城17幢226室),联系电话:17388003199, 资料费:500元/份。
2、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https://jszbtb.com/#/newindex”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有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叁仟元整。投标人须在本工程开标前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各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否则不予接受。
2.1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电子保函(保单)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缴纳方式为:
2.1.1现金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现金、电子保函(保单)形式,投标人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不同缴纳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体缴纳方式为:
注:(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可以采取保证保险保单方式递交,保证保险保单与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
(2)投标人采用保函(保单)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日之前确保生效起始时间在本次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将视为无效,不予接受投标,电子保函以系统生成时间为准。
(3)对信用服务机构依据《江苏省企业信用评价指引(试行)》(苏信用办〔2021 ] 17 号)评定为AA级及以上的投标人免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时需提供经市发展改革委(市信用办)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且信用报告概述页等内容通过“信用盐城网”可查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需牵头单位提供 AA及以上第三方信用报告,方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本工程接受投标人以“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方式替代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除法定例外情况,在有效期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终止前)不得撤销撤回(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参照附件)。采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信用良好,其中以联合体形式投标并采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出具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存在履约不良行为,并在被记录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自动丧失在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资格,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均可拒绝接受其使用“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采用信用承诺替代投标保证金的,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的义务。
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后,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
特别提醒: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且账号必须与诚信库中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账号完全一致。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因开标现场不再核验保证金单据,以开标现场开标系统显示的信息为准。如开标现场开评标系统未显示保证金已缴纳或显示与投标人基本账户不一致的,一律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1有投诉(异议)的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一律暂不退还。
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所有投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关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3.2保证金退还时间:
如无投诉等特殊情况,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
备注:以现金形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同时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以保函(保单)形式缴纳的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⑤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实地考察的权利,如在实地考察过程中发现中标人投标时提供的相关材料、证明、业绩等与实地考察结果不符,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同时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
3.4履约保证金的缴纳
①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合同签订前5日内,中标人将履约保证金以现金(转账或电汇)、履约担保或者乙方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等形式缴纳,合同须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办理和签定。招标人对中标人不能遵守招标文件约定,不能按时办理中标手续和缴纳履约保证金等费用,影响或者推迟签定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公示或处罚。
②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③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服务结束后一次性退还。
七、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润都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庄女士
联系电话:158619937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兴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17388003199